單獨只會把人物或物品畫得美美的,跟是否可以創作出好漫畫,是兩件其實不太相干的事情。
[續上篇]
盲目追求人物繪製的技巧
小學或中學的時候,班上如果有所謂很會畫畫的同學,通常指的就是可以把圖畫得很漂亮,或是把當下熱門漫畫人物模仿得維妙維肖,又或者是很會畫一些可愛Q版的人。然而「很會畫畫」的能力,跟是否能夠畫出夠格的連環漫畫之間,其實還有很大一段距離。
雖然中學的時候就稍微理解到這一點,但「真正的體會」應該是很後來的事情。
中學的時候開始看日本的連環漫畫,當然也會手癢開始模仿繪製漫畫裡頭的人物。漫畫角色很多時候都是人類,我又偏好寫實的畫風,偏偏人是很不好畫的,因為你我都是人,一旦畫得「不像」或「怪怪的」,很容易就看得出來。
當時「如何畫出好看的人」這件事情,算是自學漫畫的第一個「心頭大患」。筆拿起來怎麼畫都不對,甚至很醜。於是,直接模仿觀察已有的作品是最自然的起始方法之一。因為偏好寫實畫風,所以北条司(ほうじょう つかさ)的《城市獵人》成了我當時的「模仿聖經」。
眼睛怎麼畫?鼻樑怎麼畫?鼻翼怎麼表現?兩眼之間該距離多遠?鼻寬多寬才不會顯得突兀?不同表情的嘴唇線條怎麼描繪?正面的五官跟側面的五官排列有何不同?低頭的時候嘴巴會怎麼被鼻子擋到?仰望的時候鼻子跟下巴的線條該怎麼表現?男性跟女性的眼鼻口差別在哪裡?... 種種的問題,都在最早學習畫人臉的時候反覆出現,然後一再地去找漫畫當中的鏡頭模仿,期待自己有一天也可以畫得跟北条司一樣好。
現在看來,當時只注意人物,甚至只是注意人物的臉部,實在是一種很見樹不見林的笨小孩行為,但那個年紀好像都是這樣。記得那時候幾個鄰近班級當中喜歡畫畫(尤其是漫畫)的同儕當中,莫不以「能夠畫出俊美人物」或「逼真地模仿繪製既有漫畫人物」之類的能力為豪,彷彿所謂的漫畫,就是好看的主角人物,其他都不重要。
到底什麼時候我才能夠憑空畫出一個自己能夠接受的虛擬人物?已經記不得了,只知道在進步最快的時候,曾經某個時候的畫作,過了一兩個禮拜,自己就看不下去(因為觀察的能力還有作畫的能力都進步了)。印象所及,整個國中高中的時期,都只注重在人物繪製,其他更廣、更深入的課題,幾乎是想都沒想過、碰都沒碰過。
畫圖的能力不等於說故事的能力
一個引人入勝的連環漫畫,不見得裡頭的人物都很英俊美麗。固然畫風是吸引人的一個因素,但也只是其中一個因素。 回想起來,我看漫畫的重點,有點像在看異性。
年紀輕的時候,只會注意好看的女生。這時候的眼光很窄,只看臉部五官跟胖瘦,頂多再加上髮型好不好看;後來口味重一點,思想邪惡一點,就開始把重點放在車頭燈的形狀跟大小之類的地方,或者腿長不長、腰瘦不瘦;一直到更後來,才懂得什麼叫做「虛有其表、沒有氣質」,開始知道也理解所謂的氣質內涵並不是虛無飄渺的東西,而是可以真實感受到的內在。
看漫畫的過程也很類似。
以北条司的《城市獵人》為例,在我中學的時候可以說是有夠迷的,原因就是因為畫風寫實細膩。北条司後來的作品,例如《豔陽少女》,也讓我覺得畫面有夠好看。《天使心》除了畫風,整體的表現手法也更成熟。可是到了某個時候,突然覺得這樣「畫風好看」的漫畫,總是少了點什麼。或許就像到了某個年紀,就不會再對偶像劇有什麼興趣,畢竟偶像好看是很好看,但除了畫面賞心悅目,好像也沒有更深刻的東西。
畫風只是外表,劇情才是靈魂所在
真正瞭解到光是可以把人物畫得漂亮是全然不足的這件事情,可能是第二次參加漫畫比賽的時候。
以前台灣剛開始正式引進日本漫畫、以週刊的形式出現在市場上的時候,東立跟大然是我印象中比較大的漫畫出版社。當時大家上課時最期待的,除了上午第三四節偷吃便當
在那幾年,出現了所謂的「漫畫便利屋」,裡頭除了整屋子滿滿的漫畫與週邊商品之外,還有各種我從來沒看過的漫畫用具。原稿紙、各式筆尖、筆桿、網點紙、專用墨水、人形木偶、刮刀... 逛漫畫便利屋,成了我窺探漫畫繪製的一扇窗。
因為接觸到相關工具,進而也促使我開始試著想要「用正式的方法」畫連環漫畫(更早以前當然也試著畫過,但就是在白紙上自己用簽字筆畫圖;只是當時年紀小,連網點是什麼都不曉得,還以為漫畫家們有什麼神奇的畫技,可以用畫筆畫出那些灰階效果或是漂亮的紋路)。加上當時的兩大出版社會舉辦所謂的「漫畫新人獎」,於是我也開始畫圖投稿。結果當然是完全沾不上邊,但那時候還沒察覺到劇情的重要性。
高中的時候,自己想了一個鳥鳥的故事,投稿了當時的校刊。原本也是信信滿滿覺得可以被接受,沒想到最後校刊的編輯同學雖然很喜歡我的故事跟漫畫,卻因為「頁數太多」,還是無法刊登... Orz
那個故事好像是二十幾頁,劇情是男主角睡醒後發現自己縮小,進入一個陌生的國度,然後... 我也忘了到底發生了哪些很糟糕的劇情,總之最後還有回到現實世界遇到女主角之類的爛梗。那時候只覺得自己的故事太單薄,但沒有察覺到自己編劇的能力有點糟糕。
大學的時候,又因為現在記不起來的原因燃起鬥志,重拾原本已經塵封的 G 筆尖,畫了大概也是二三十頁的短篇,投稿了某一屆的漫畫新人獎。結果也是沾不上邊,雖然那時候的劇情跟畫風都比國中的時候好很多,但事實上距離能夠搬上檯面還很遠。到了那一次,我應該就已經瞭解到劇情的重要性,也發覺要能夠編出一個吸引人的故事,不是三天兩天的事情。
待續...
(臨時發生了一些事情,結果拖到現在才發出本週第二篇,而且有點凌亂... 等一下來個番外篇,希望來得及阿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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